“完全的权力”与“绝对的权力”——中世纪教会法理论对现代国家主权理论的贡献及其局限
【出 处】:《
浙江学刊
》
CSSCI 2010年第6期 120-124页,共5页
【摘 要】"完全的权力"和"绝对的权力"是现代国家主权理论最重要的理论渊源。教皇和教会在政治和法律理论领域作出创造性贡献是出于激烈现实政治斗争的需要。教皇英诺森三世发明了"完全的权力"论证其权力的至上性,以便在与神圣罗马皇帝和诸王的斗争中占据政治和法理上的优势;教会法学家约翰.条顿、劳伦修斯作出了有力的推动;奥斯蒂恩西斯则创造出"绝对的权力"和"普通的权力"这一重要区分系统地阐释了"完全的权力",深刻地改变了西方政治观念的走向,现代国家主权理论正是在这一理论脉络中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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