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科场管理研究
【出 处】:《
浙江学刊
》
CSSCI 2015年第0卷第1期 46-51页,共6页
【摘 要】宋代科举进入完善阶段,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录取人数大大超过唐代一榜几十人的规模,一跃而为一榜录取数百人至有上千人的规模。宋代科举取士,成了选拔宋代官员的主渠道。由于科举利害至大,竞争的激烈,随之而来,科举弊病丛生,试官与登科人结成“座主”、“门生”,拉帮结派;试官与考生相勾结作弊。考场考生作弊更是五花八门。为了维护科举考试的公正性、公平性,宋代逐步建立起一套较为严格的科场管理制度。如禁止及第举人称呼知举官、试官“座主”、“恩门”;实行知举官、试官锁院制;试卷实行糊名制、誊录制;禁止考试官、监官收受举子财物,或主动向举子索贿;禁止举人挟书、传条子、口授、请人代笔等舞弊行为;设别头试,以回避考试官亲嫌,等等。强有力地遏制了科举考试中的腐败行为。其中一些管理制度,如试官锁院制,试卷实行糊名制、誊录制,禁止考试官与亲嫌回避制等等,为明、清所继承,并对当代考试制度具有借鉴意义。
上一篇:宋代宗学考论
下一篇:秦末社会各阶层利益诉求与楚汉战争胜负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