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程序:作为概括性人权保障条款——基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司法史的考察
【出 处】:《
浙江学刊
》
CSSCI 2014年第0卷第6期 159-169页,共11页
【摘 要】美国联邦宪法上主要的概括性人权条款系正当程序条款而非第九修正案,国内学界对此存在模糊认识。“实体性正当程序”虽因早年的洛克纳案件而广受诟病,但经过一系列判例的发展,最终被确立为论证《权利法案》未列举基本权利的“独立渊源”;而“程序性正当程序”则通过联邦最高法院在一系列判决中所作的“并入”,最终涵盖了《权利法案》明文列举的多数基本权利;“实体性正当程序”和“程序性正当程序”的发展脉络最终在罗伊诉韦德判决中实现“汇流”,从而奠定了正当程序条款作为概括性人权保障条款的地位。正当程序条款中“自由”概念的涵义为新权利的论证提供了实质论据,进而决定了这一条款的权利保护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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