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转型与民政转型:走向“现代大民政”
【出 处】:《
浙江学刊
》
CSSCI 2013年第6期 45-49页,共5页
【摘 要】任何社会政策、社会制度体系,都必须随着社会本身的变化发展而做出调整。民政当然也不例外。作为关涉到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国家政权建设和社会行政管理等各个方面的“为民之政、民生之政、民主之政”①,民政必须因应我国从传统到现代的社会转型所带来的社会结构、社会关系、社会心理的变化,实现自己的现代转型。迈向“现代大民政”,是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的需要,也是应对社会转型对民政提出的挑战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