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如何在社会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
【出 处】:《
浙江学刊
》
CSSCI 2013年第6期 50-53页,共4页
【摘 要】党的十八大报告将社会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并单列“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加以阐述。民生保障的内容主要是与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卫生、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住房等各项社会事业,但不包括更高层面的科技、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创新社会管理的重点领域是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主要内容有社会服务、社会关系协调、社会安全等。简言之,社会建设就是通过改善民生来保障和提高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水平,实现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通过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来保障基本社会服务,协调社会关系,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并通过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形成体制机制和措施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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