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宪法基本权利的程序保障——一种宪法解释的可能性
【出 处】:《
浙江学刊
》
CSSCI 2013年第6期 169-176页,共8页
【摘 要】基于结构解释等宪法解释方法,现行宪法第5条第i、款(依法治国)、第33条第3款(尊重和保障人权)和第38条前半段(人格尊严)的结构中包含着“基本权利应当受正当程序保障”的要求;在此基础上,相关条款还涉及消极保障和积极保障两种程序保障机制,以及参与、平等、获得救济等三项判断程序是否正当的评价标准。但具体到基本权利的程序保障制度,则现行宪法还存在着明确性和体系性不足的问题,这也使得相关宪法解释的空间存在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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