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社会与人的尊严之内涵演进的统一
【出 处】:《
浙江学刊
》
CSSCI 2011年第3期 60-67页,共8页
【摘 要】伦理学意义上的人的尊严是指人特有的高于其他物种的尊贵与庄严,它在本质上是与人同在的一种道德权利。作为人权之一部分的人的尊严的保障离不开一定的现实基础,这个基础就是市民社会。市民社会的历史演进离不开其与国家的复合与分离。人的尊严的概念不断凸显的进程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市民社会不断发育并逐渐摆脱政治国家支配与控制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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