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实践哲学的自由到存在论的自由——从权利到自由
【出 处】:《
浙江学刊
》
CSSCI 2011年第1期 5-12页,共8页
【摘 要】因为我们是自由的,所以,我们能够跳出因果必然性而确立起普遍的道德法则,以使自己生活在一个伦理-道德的共同体里,而不是生活在一个弱肉强食的生物链中;因为我们是自由的,所以,我们能够忍耐一切,也能担当一切;因为我们是自由的,所以,我们能够不断改过自新,能够不断自我解放;因为我们是自由的,所以,我们有时间与历史;因为我们是自由的,所以,我们每个人拥有一个不可让渡、不可入侵的权利空间,在这个权利空间里,一切行动都是允许的,只要他不损害别人同样的权利——这是我们每个人拥有的绝对权利;一切国家权力(power/die Macht)都是来自个人权利(right/das Recht)的让渡,并且是以维护与保障个人的权利空间为首要目的。
上一篇:历史不会终结 自由民主制度需要完善——评福山的历史和政治哲学
下一篇:最后一页